第一,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最关键的一步,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
如果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那么在职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第二,如果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则需要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医药费,并且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另外,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
第三,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如果碰到某些单位,未能履行上述的义务或者故意拖拖拉拉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或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样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有些团体意外险提供医疗保障的,按照“被保险人从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在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范围内,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按照80%的比例赔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