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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8-04-27 15:32:01 浏览:0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就会因此引发合同纠纷,自然就需要采取一些方式来处理纠纷,其中的一个类别,机械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呢?针对此疑问,大律师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供大家查阅了解,一起去看看!
    机械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1、建立行业规范。设计专门的规范性合同文本,降低合同签订的随意性。合同内容应在遵守《合同法》的前提下,明确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设备维修的相关事宜和费用问题、赔偿责任的履行和追究,以及租赁设备的技术指标,违约责任的处理等,以减少履行期间的风险。

    2、构建集中管理的行业管理模式。由于目前大部分合同当事人均为个人,法律观念和认知缺乏,承担责任的方式较为分散,属于民间意义上的自我管理模式。建议借鉴出租车行业的公司统一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方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综合保护,一方面有利于行业行为的集中规范。

    违约责任

    1、利息和违约金

    根据司法解释的第二十条可知,在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或延迟履行其他付款义务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利息和相应的违约金。

    那么如果合同中既约定逾期利息,同时又约定了独立的违约金,出租人能否同时主张呢?从司法解释的表述来看,答案是肯定的。但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 114条的规定,如果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过高,过分高于出租人损失的(高于损失30%),承租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调整。所以,一旦发生诉讼,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诉讼成本,慎重提出诉讼请求。

    2、出租人的诉讼选择权

    《合同法》248条规定,在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的租金,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但如果出租人同时主张上述两项权利(在实务中我们往往也是这样提起诉讼请求的),那法院该如何处理呢?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给出了答案,人民法院应当向出租人进行释明,由出租人进行选择,二者只能择其一。

    3、租赁物价值的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二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解除合同后,可同时向法院请求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赔偿损失范围=(未付全额租金+其他费用)-租赁物残值。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械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给有需要的人带去帮助!如果您对相关内容还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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