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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应如何承担?

发布时间:2018-05-17 15:47:56 浏览:0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那么公司债务应如何承担呢?下面就和我们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以公司法区分,公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等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

  债务的通常形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债券和长期票据、短期票据。债权人可以是个人、银行或诸如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它们借出资金是因为相信债务人将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 债务工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的利率付息。债务工具的购买者均有不需马上使用的资金,希望在自己动用这些资金之前,能够赚取利息。利息是对债权人在一段确定的时间内不使用这些资金的一种报酬。

  如何记账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先将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再按债务账面价值转销债务,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

  固定资产净值和清理费用(扣除残值收入)等之后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或资本公积。如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还应结转相关的减值准备。

  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如支付补价,补价作为债务的部分偿还,借记“应付账款”等,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收到补价,补价作为固定资产的补偿,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公 司债务应如何承担的全部内容,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类型的公司处理债务有所不同,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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