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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条有效期多少年?借款条过了有效诉讼期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1-12-15 11:16:07 浏览:0
  在现实中,如果有借钱一般都会写借款条,为了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有理可依,借款条的有效期是有规定的,借款条的有效期其实就是借款条的诉讼时效,那么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讲讲借款条有效期多少年?借款条过了有效诉讼期怎么办?欢迎阅读。

借款条有效期多少年

  借款条的有效期其实就是借款条的诉讼时效,这点在进行诉讼的时候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当事人超过借款条的诉讼时效再起诉的话,那么就会丧失胜诉权。

  1、借款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款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2、借款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

  3、借款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4、借款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借款条过了有效诉讼期怎么办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笔者认为,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且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

  但是对方如果不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这个抗辩理由的话,法院也不会主动审查。

  讨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吗?答案是肯定的。诉讼时效已过怎么讨债?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借款事实发生后,债权人不能被动等待债务人还款,在还款期限到期后,债权人要及时追讨,否则,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债权人就要面临债款追不回的风险。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讨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3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超过3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3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总结的“借款条有效期多少年?借款条过了有效诉讼期怎么办?”的法律知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大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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