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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考试罪案例

更新时间2020-10-28 更新4篇文章 被阅读0

现在国家为考试专门制定一个罪名,鸣代替考试罪。代替考试罪的主体是代替者和被代替者两个人。 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楚的了解代替考试罪,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下代替考试罪相关案例

    成人高考替考是否受替考罪相关法规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国家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国家考试”包括了全国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考试等,也包括了成人高考无论是替考者还是被替考者,其行为都构成了代替考试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引用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代替考试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 ...... 【 浏览全文 】

    对于组织代替考试的行为如何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他人代替考试,或者代替他人考试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意味着,无论是组织者还是代替考试者,都将面临刑事责任。相关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代替考试罪”明确指出,任何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法规也强调了考试的公正公平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代考犯罪行为?代考行为主要被视为 ...... 【 浏览全文 】

    替考并收费是否构成犯罪行为?1. 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替考者通过冒充他人参加考试并收取费用,实质上是利用虚假身份获取本不属于自己的考试成绩和资格证书,对考试主办方构成了欺诈,同时也欺骗了委托替考者支付费用的人。2. 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替考者在实施替考行为时,通常需要使用被替考者的身份证件或者伪造相关证件,这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关于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的规定。3.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替考过程中,替考者获取并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关于侵犯公民个 ...... 【 浏览全文 】

    代替考试罪相关案例介绍2015年10月间,虎某通过他人联系侯某,让其代替自己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015年12月26日上午,侯某在某大学旧教学楼的某考场,代替虎某参加上述考试中的某科目考试时,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侯某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虎某随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二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侯某、虎某及其各自委托的辩护人对检方的指控事实、证据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侯某、虎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侯某代替他人参加、被告人虎某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其行为均构成代替考试罪。检方指控侯某、虎某犯代替考试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法院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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