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假释犯罪

更新时间2021-03-30 更新7篇文章 被阅读0

本栏目主要介绍关于假释犯罪以及假释期间犯罪怎么判的相关司法解读,那么假释是什么意思,假释指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的表现,不致再次危害社会安全,因而附条件地将他实施提前释放的制度。那么,假释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罚?假释期间犯罪是否构成累犯?假释期间犯罪能否再度假释?如果您有上述疑惑,马上咨询大律师网有关客服,马上联系相关法律顾问为你提供帮助。

    哪个部门负责假释的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但是,是否符合假释条件,需要由执行机关(即监狱管理机关)提出建议,并将相关材料移送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监狱机关提出的假释建议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定。这意味着,假释的最终批准权在于人民法院。同时,罪犯被假释后,其行为监督与矫正工作则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这也是假释批准程序中的重要环节,确保 ...... 【 浏览全文 】

    2021年放宽假释是真的吗并没有。下文为假释制度相关规定:(一) 对象条件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二) 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1)认罪服法;(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3)积 ...... 【 浏览全文 】

    罪犯在假释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罚?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首先应当撤销假释,再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然后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1、新犯的罪被判处死刑的,应当执行死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2、新犯的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应当执行无期徒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3、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最高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将前一个判决未执行的刑期和后一个判决所判处的刑期相加,得出一个总和刑期;然后,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执 ...... 【 浏览全文 】

    假释后五年内再犯罪算累犯吗按照法律规定,要在犯罪以后的五年时间内,又实施了新的犯罪,才构成累犯,如果己经超过五年,就不属于累犯了。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定之罪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 ...... 【 浏览全文 】

      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那么不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包括哪些?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是不能假释的,即使在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是不能减刑的。这实际上是为了对这种人身危险性比较大的犯罪分子做到罪行相适应。而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 【 浏览全文 】

      申请假释需要符合许多法律规定,那么被假释的犯罪分子需要遵守哪些行为规定?根据《刑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减刑和假释有何区别?两者都是刑罚执行制度,且适用的基本条件都含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内容,但在许多方面仍存在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 ...... 【 浏览全文 】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假释期间犯新罪如何处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 ...... 【 浏览全文 】

8

假释犯罪相关法律讲堂推荐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