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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

更新时间2020-10-22 更新11篇文章 被阅读0

滥伐林木案件的立案标准: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非法砍伐与林权争议有关吗?根据《森林法》和《物权法》,林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林权所有者的同意或未取得合法砍伐许可证,擅自砍伐林木的行为都属于非法砍伐,这可能构成对林权的侵犯。同时,如果林权的归属不清,可能会引发林权争议,此时非法砍伐行为会加剧这种争议,甚至导致法律责任。【引用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采伐计划,并按照国家规定申请采伐许可证。”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在处罚方式上,滥伐林木罪与盗伐 ...... 【 浏览全文 】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选择?1. 专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三条,律师应当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选择刑事辩护律师时,应关注其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深入理解和掌握,以及对各类犯罪构成要件、量刑情节等的专业判断能力。律师应具备精准解读案情、寻找无罪或罪轻证据、设计有效辩护策略的能力,以确保为被告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2. 实践经验:《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强调,律师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不仅熟悉司法程序,还能准确预判案件走向,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查看律师的执业年限、成功案例、业界口碑等信息,可以评估其实际操作能力和应对复杂情况的经 ...... 【 浏览全文 】

    非法砍伐树木怎么定罪?1. 盗伐林木罪:根据《刑法》第345条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该罪名的关键在于“非法占有目的”和“擅自砍伐”。若行为人明知树木为他人所有,却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秘密砍伐,且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可构成此罪。定罪量刑时,主要考虑砍伐数量、树种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 滥伐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2款规定了滥伐林木罪,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与盗伐林木罪的 ...... 【 浏览全文 】

    滥伐林木罪与盗窃树木有何异同?1. 犯罪主体:滥伐林木罪的主体通常是林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他们可能因为经济利益或其他原因非法砍伐;而盗窃树木的主体则是非法侵入他人领地,秘密窃取树木的人。2. 主观故意: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故意可能是出于疏忽或故意,而盗窃树木的主观故意是明知故犯,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3. 行为方式:滥伐林木罪是公开的、直接的砍伐行为,而盗窃树木是秘密的、非法侵入的行为。4. 法律后果:滥伐林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刑法》规定,可处以罚款、拘役或有期徒刑;盗窃树木则根据《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可处以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 浏览全文 】

    林地使用权人擅自采伐林木是否构成犯罪?根据我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林地使用权人有权按照规定使用林地,但必须遵守有关林木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规定,不得随意采伐林木。如果林地使用权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有许可证但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且达到一定数量或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滥伐林木罪或者盗伐林木罪。【相关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伐、毁坏森林和林木。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 【 浏览全文 】

    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林木的立案标准有何特殊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滥伐林木的行为,立案标准首先需满足《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滥伐林木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即未经许可或者虽持有许可但超范围、超数量砍伐林木,数量较大或情节严重。鉴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特殊地位和功能,即使滥伐数量未达到一般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只要该行为对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或破坏,也可能按照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进行立案侦查。【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了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采挖、采集等活动,除非是经 ...... 【 浏览全文 】

    如何认定滥伐林木罪的自首情节?在刑法中,自首包括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两个要素。对于滥伐林木罪来说,首先,行为人必须在尚未被发现或者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出于自愿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其次,行为人在投案后需如实供述自己的滥伐林木罪行,包括但不限于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数量等具体事实,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虚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也对自首的具 ...... 【 浏览全文 】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主观要件为何?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滥伐林木罪在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故意在这里表现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形态:直接故意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滥伐林木的行为会破坏森林资源,但仍然积极追求这一结果;间接故意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滥伐行为可能会导致森林资源的破坏,却对此持放任态度,对结果的发生听之任之。【引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条文虽未明确指出主观要件,但在刑法理论上,所有犯罪都要求有主观上的故意 ...... 【 浏览全文 】

    如何追究单位滥伐林木行为的刑事责任?1. 单位作为犯罪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若单位决策机构或主管人员决定或放任滥伐林木,导致严重后果的,可视为单位犯罪。2. 犯罪行为认定:对于滥伐林木行为,主要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滥伐林木罪来判断。单位未经许可或虽有许可但超出许可范围大量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3. 证据收集与责任追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应依法调查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的决策记录、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文件、滥伐林木的数量及造成的生态损失等。同时,不仅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 ...... 【 浏览全文 】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滥伐林木罪如何处罚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 【 浏览全文 】

    常见环境污染分几类?一、空气污染常见污染气体的主要成分:1、二氧化碳(co2)主要来自煤、石油和天然气的燃烧。最大的排放者是火力发电厂、汽车等交通工具。2、氯氟烃(CFCS)主要来自使用氟利昂的空调和制冷设备、含氯氟烃的喷雾剂(如摩丝)、甲基氯仿或四氯化碳干洗剂等。3、一氧化碳(CO)主要来自汽车尾气、烧煤和露天烧垃圾等。4、氮氧化物(NOX,包括NO、NO2、NO3)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和燃煤发电厂。5、二氧化硫(SO2)主要来自燃煤发电厂和民用烧煤等。6、煤灰、煤烟和油烟主要来自在马路旁架煤炉子的餐饮摊点、烤羊肉串摊、呛锅炒菜等。7、粉尘主要来自清扫路面和机动车辆的行驶从地上扬起的尘土。8、铅粒主要来自使用含铅汽油的汽车尾气。9、臭氧(O3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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