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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死刑

更新时间2018-01-19 更新12篇文章 被阅读0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员的终身自由及强制性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的刑法方式。死刑是剥夺犯罪人员生命的刑法方式。两者是有很大的区别无期徒刑实际执行期间无重大违规服从监管的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不能够少于13年。死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等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及危害国家刑法的犯罪人员都可能被判处死刑。

    刑法中如何规定无期徒刑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具体减刑的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确定。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且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依法予以假释。【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2. 《中华人民 ...... 【 浏览全文 】

    什么情况下无期徒刑可转为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这里的“可以减刑”包括将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引用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 ...... 【 浏览全文 】

    法律对未成年罪犯是否有无期徒刑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虽然该条款并未明确指出不能对未成年人判处无期徒刑,但结合我国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政策和司法实践,对于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必须判处重刑以体现社会公正和威慑力的同时,通常也不会直接判处无期徒刑,而是尽可能地保留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可能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进一步明确了对未成年人量刑应遵循的原则,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在实际操作中,除非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一般不会对未成年人判处无期徒刑。【引 ...... 【 浏览全文 】

    无期徒刑在实际操作中有无具体的最少服刑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为有期徒刑。通常情况下,无期徒刑罪犯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实际执行刑期可能更短。此外,无期徒刑罪犯在服刑一定期限后,如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可以考虑假释,但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年。相关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条规定:“ ...... 【 浏览全文 】

    无期徒刑犯人是否有减刑可能?根据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无期徒刑并非绝对不得减刑或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这就意味着,无期徒刑犯人在服刑期间如能体现悔过自新,积极改造,并且具有立功表现等法定条件时,完全有可能得到减刑处理。【相关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关于减刑的规定。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对无期徒刑犯人的减刑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无期徒刑犯人是否可以假释出狱?在刑 ...... 【 浏览全文 】

    无期徒刑犯人是否有申诉、控告权?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公民对于司法机关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有异议时,都有权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不论其是否被判处刑罚或何种刑罚。无期徒刑犯人虽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其基本权利并未被剥夺,因此依然享有申诉权和控告权。申诉权主要体现在对法院判决、裁定结果不服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控告权则体现在当他们在服刑过程中遭遇了虐待、侵犯合法权益等行为时,可以向监狱管理部门、检察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提出控告。【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 ...... 【 浏览全文 】

    无期徒刑犯人是否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我国刑法和监狱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服刑人员,包括被判无期徒刑的犯人,应当实行教育改造政策。这意味着监狱机构有义务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教育机会,以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重新做人,适应社会生活。这种教育不仅包括文化知识教育,也涵盖职业技能培训、法制教育等方面,旨在促进罪犯的身心健康发展和社会回归。【引用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2. 第七十八条进一步规定:“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组织罪犯参加劳动,以及必要的职业技术教育。”3.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亦体现了教育改造犯罪分 ...... 【 浏览全文 】

    何种违法行为将面临无期徒刑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能面临无期徒刑判决:1. 故意杀人罪:如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2. 强奸罪:在强奸过程中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3. 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4. 恐怖活动犯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情节特别严重的(《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等)。5. 重大贪污贿赂罪: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引用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 ...... 【 浏览全文 】

    何类罪名可判终生剥夺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下几类罪名在特定情况下可判终生剥夺自由:1. 危害国家安全罪:如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其严重威胁的行为。2. 恐怖活动犯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实施恐怖活动罪等,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和秩序的行为。3. 贪污贿赂犯罪:贪污罪、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4. 严重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绑架罪、抢劫罪等,情节恶劣或后果特别严重的。5. 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数量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经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 ...... 【 浏览全文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那么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是什么?下面就由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1、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 ...... 【 浏览全文 】

      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有什么区别?死缓的执行方式是怎样?关于无期徒刑犯减刑有何问题?如果你对这些问题有兴趣的话,可以阅读由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章。一、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有哪些区别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从刑种分类来说,死缓仍属于生命刑,是我国特有的死刑执行制度,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而无期徒刑属于自由刑,无期徒刑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惩罚方法。无期徒刑与死缓的区别主要有:1、在刑罚的变更上(1)对于被判处死 ...... 【 浏览全文 】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那么死刑是否有存在必要?为什么不用无期徒刑来替代死刑?如果你对这问题感兴趣的话,可以阅读由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章。在这个问题上有个误区一定要提一下,就是“死刑”,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死刑立即执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是死刑。废除死刑,以自由刑替代死刑,是人权和法治的进步,也是法学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大多数都希望达到的法治目标。在人权角度上,废除死刑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人生而平等,因此任何人也没有任何权利去剥夺平等生命的生命和健康的权利;人的生命是天生赋予的,除自己以外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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