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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构成

更新时间2021-01-27 更新12篇文章 被阅读0

所谓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或是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是就诊人员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行为.医疗事故的构成必须具备5个必要的条件:1、主体是医疗机构或是医务人员;2、行为人是违法行为.3、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4、造成患者人身损害5、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将通过以下几篇文章来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事故构成相关方面的知识.

    医疗事故罪如何定罪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医务人员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造成了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构成医疗事故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的 "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 ...... 【 浏览全文 】

    2019年医疗事故责任构成条件是什么?(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从民法理论上,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过于自信。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都是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 因此民法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所谓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的行为。在这里,法律泛指宪法 ...... 【 浏览全文 】

    2019年哪些情形不会构成医疗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发生医疗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 ...... 【 浏览全文 】

    2019年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 ...... 【 浏览全文 】

    医疗事故有哪些构成因素?1、主体要件: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体是指行为的实施者、责任的承担者,故医疗事故的主体可分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裁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是因为医疗活动主要是由医务人员完成,但由于医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医疗机构的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如药品和医疗器械和采购,相关后勤工作的配套支持等,医务人员无法控制,而均需医疗机构来组织完成。因此,医疗机构理应成为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又可分为行政责任主体与民事责任主体。《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可见医疗事故的民事 ...... 【 浏览全文 】

    2018年医疗事故责任构成条件是什么?(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从民法理论上,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过于自信。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都是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 因此民法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所谓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的行为。在这里,法律泛指宪法、 ...... 【 浏览全文 】

    只有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才承担赔偿责任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医院在医疗纠纷中承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定的几种情况下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可见,法院在医疗纠纷中判定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并不是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只要经由第三方机构鉴定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有过错的,医院就应该承担与其过错大小相应的赔偿责任。医疗事故不是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医疗事故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则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 ...... 【 浏览全文 】

    2018年哪些情形不会构成医疗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发生医疗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 ...... 【 浏览全文 】

    2018年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 ...... 【 浏览全文 】

      【基本案情】本案经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2007年12月16日晚,原告因酒后跌倒致其右手受伤到被告某中医院治疗,当时在被告单位进修因无医师执业资格的张某未对原告所受的伤情进行探查就给原告进行创口缝合。次日,原告到被告处住院治疗13天,支付医药费1633元,后因病情无好转,原告于2008年1月2日到贵阳医学院检查,其五指肌腱断裂,掌缘神经断裂,并在该院住院治疗29天,支付医药费9157.37元。同年7月21日,原告彭某又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0三医院检查,其右正中神经陈旧性损伤,右手屈肌腱粘连。并在该院住院治疗24天,支付挂号费7元、医药费29515.08元。随后,原告到北京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检查支付挂号费26元、交通费238 ...... 【 浏览全文 】

      医疗事故近年来在我国频频被报道,也引起人们对于医疗事故的关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不是所有的发生在医患之间的医疗问题都属于医疗事故。为方便大家理解,大律师网小编在下文为大家整理了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内容。一、客体要件医疗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医疗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二、客观要件医疗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所谓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是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必要条件之一。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作为,如医疗人员错误 ...... 【 浏览全文 】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因为自身严重失误导致就诊人死亡或造成就诊人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行为。那么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呢?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请看。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 【 浏览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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