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污染环境罪的区别?投放危险物质罪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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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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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污染环境罪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主客观动机不同、犯罪主体不同以及适用法条不同等。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特征包括复杂性、隐蔽性、案件影响恶劣以及危险物来源复杂性等等。那么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污染环境罪的区别?投放危险物质罪有什么特点?接下来东莞投放危险物质罪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先关内容。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污染环境罪的区别?
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污染环境罪的区别包括:
1.客观方面不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非放射性废物、含传染性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向食品或者饮料中投放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有毒、放射性、传染性病原体等物质,造成危害公共安全后果的行为;
2.不同的犯罪主体。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3.主观方面不一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禁止投放剧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管理秩序,公众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本罪是将剧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投放于人的手中,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者投放有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投毒案件的直接后果是受害者受伤或死亡,直接影响家庭。
环境犯罪是指违反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规定的污染环境罪的补充规定。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取消,改为“环境污染罪”。本罪的具体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有什么特点?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特征包括:
1.复杂性
犯罪的原因很复杂。修行,或为婚姻,爱情,通奸,或为邻里纠纷,也可能是心理变态。
2.隐藏
案件的发生是隐蔽的。犯罪分子往往选择没有其他人的地方投放危险物质,行为过程不易被发现。而且低剂量的危险品会致人死亡,所以携带过程很难被发现。当局获得犯罪的直接证据相对困难。
3.来源很复杂。
有害物质的来源很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毒鼠强的使用更为突出。中国中毒控制中心分别于1997年和2001年对11个省市的市场进行了调查。116份灭鼠剂样品中,毒鼠强占25%。个别市场甚至占到90%。4.对不良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投毒案件的直接后果是受害者受伤或死亡,直接影响家庭。因为他犯罪的对象不确定,影响范围广,也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司法机关对此调查分析不够,应对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