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合同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哪些?五证不全的房屋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7-07
浏览:
导读: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那么,合同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哪些?五证不全的房屋合同受法律保护吗?接下来东莞修理合同纠纷律师为大家整理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帮助。
一、合同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哪些?
(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下:
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
2.合同纠纷调解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在第三方的主持下,由第三方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争议双方进行解释和说服,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
3.仲裁是指合同双方之间的争议。协商不成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约定通过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无需特别约定。
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二、五证不全的房屋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根据《民法》规定,开发商五证不全的,合同效力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保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一)咨询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相互直接沟通,友好协商,消除争议,求同存异,就争议问题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方法。
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协商过程中增进双方的相互了解,加强双方的互信,有利于争议的顺利解决和合同的继续履行。
(二)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对双方的争议和纠纷进行调解,并作出裁决。仲裁裁决由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作出。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基础。仲裁协议可以是订立保险合同时所列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争议发生前、发生时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
仲裁机构主要是指依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是独立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民间组织,不实行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由争议双方协议选定,不受级别管辖或地区管辖的限制。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执行。实行“一裁终局”的仲裁制度,即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对同一争议,当事人不得再次向同一仲裁委员会或者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不予受理,除非申请撤销原仲裁裁决。
(三)诉讼
诉讼是指保险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法院主张对方的权益,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作出裁决的一种方式。这是解决纠纷最激烈的方式。
在我国,保险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范畴。与仲裁不同,法院在受理案件时,采取级别管辖、属地管辖、专属管辖和选择管辖相结合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保险标的是运输工具或者在途货物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注册地、运输目的地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只能选择有权受理诉讼的法院。
我国目前的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与其他诉讼案件一样,采用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否则,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仍然不服二审判决,只能走上诉抗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