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如何解决?特许经营合同的转让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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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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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市场上的经营方式有很多种,但最简单的就是加盟。现实生活中,很多项目都是通过加盟模式进行拓展的。一个项目加盟,需要签订加盟合同,签订加盟合同产生的纠纷很多。很多加盟项目都是骗人的,那么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如何解决?特许经营合同的转让和终止?以下答案由东莞加盟合同纠纷律师提供,希望能帮到你。
一、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民法典》第585条对违约金的性质进行了界定,即赔偿是基本功能。虽然违约金一般受制于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如果双方利益失衡,法院可以进行适当调整。调整的依据也应该是基于对损失的补偿。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的,按照合同办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当事人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合同中没有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够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
二、特许经营合同的转让和终止?
1.合同转让
由于加盟合同一般需要较长时间,加盟商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经济问题,导致无法继续加盟。在这种情况下,被特许人可以与特许人协商,允许合同转让。但转让必须经特许经营企业同意,转让后的买方资格由特许经营企业确定,被特许人必须向特许经营企业支付一定的转让费。
2.合同的终止
合同到期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时,特许经营企业会通过检查加盟商有无违法合同、有无欠款等方式,进行比例返还甚至扣除保证金。对此,加盟商一定要看清楚是怎么规定的,不合适的地方需要协商改正。此外,特许人可以要求移除招牌。这时候可以根据招牌的主人来确定具体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