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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有哪些规定?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大律师网整理 时间:2022-07-28 浏览:
导读: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有哪些规定?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由认缴出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以认缴股本总额和实收股本总额两种方式出资。接下来上海公司法务代理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一、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依法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依法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依法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实缴出资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公司登记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注册。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评估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或者股东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有担保的财产出资。

  二、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全额支付。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性缴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上海公司法务代理律师提醒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全额支付。股款未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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