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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收费,为何成为一个争论不休的社会热点?

大律师网 时间:2022-05-30 浏览:126
导读:律师制度,是政治文明的产物。律师制度,作为“舶来品”,要真正将律师制度植根于中国,需要克服许多体制上、观念上的困难。

律师收费,为何成为一个争论不休的社会热点?

  律师收费,为何成为一个争论不休的社会热点?

  来源丨法律出版社

  影响中国律师业发展的问题很多,但律师收费问题却是制约行业发展的无形推手。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只有使律师成为高收入的群体,才会吸引各路精英加入到律师队伍之中;只有理顺律师收费的法律关系,律师队伍才能迅猛发展壮大,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得到快速提高;又只有如此,才能使法律服务惠及更广大的人民群众,才能使律师队伍的影响力提高,才能使更多的律师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

  我国律师,在生存和发展的道路上还存在许多结构性的矛盾。律师行业也存在“二八定律”,即80%的案源集中在20%的律师手中。

  一方面,由于素质、学历、经验、资历、技艺等的原因,20%的律师案源不断、应接不暇,在法律服务市场中处于主动地位,收费自然水涨船高,收入自然丰厚。

  另一方面,80%的律师由于同样原因,处于比较困难的位置,甚至处于“隐性失业”状态,即使以较低的法律服务价格,仍难吸引当事人,在市场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

  更为令人担忧的问题是:由于律师制度是彻头彻尾的“舶来品”,在中国社会中未有深厚的土壤,未在老百姓心中根植;又由于律师业涉及的专业性强、其执业机理不易被老百姓理解等复杂原因,律师与广大老百姓群体在沟通方面存在“脱节”,律师队伍与广大老百姓群体存在不少“隔阂”。人民群众是律师的衣食父母,有这样的“隔阂”,必然阻碍律师事业发展。

  表现在法律服务方面,就是律师的收费常常成为社会上的热门话题,社会评价中负面因素多于正面因素;也常常因为律师收费引发争议,导致律师与当事人反目,轻则律师被当事人投诉;重些的对簿公堂,不是当事人状告律师,就是律师将当事人推上被告席。据笔者了解,在关于律师收费的民事诉讼中,律师败诉的案例要比胜诉案例还要高。律师是专门为别人打官司的职业,却连自己的官司都输掉,其负面影响可想而知。最严重的,有些高收费的律师,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惹来牢狱之灾。律师为被告人辩护,却将自己“辩”进了监狱,律师致力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却连自己的权益都无法保护,其境况之艰难可想而知。

  另一方面,关于律师收费,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是:业内的律师抱怨律师收费过低,而业外的广大民众则多认为律师的收费过高,甚至认为律师收费是“乘人之危”的也大有人在。这也是律师群体与社会公众存在“隔阂”的明显证据。

  产生这样的误解,固然有客观原因,但作为律师,应当多从自己身上寻找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律师不重视对“法律服务价格”的阐述,你的当事人无法理解你的服务为什么值这个钱。律师在刚刚开始接触当事人、特别是首次接受律师服务的当事人时,就面临这个问题。作为律师,要在竞争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上赢得份额,就必须高度重视、正确面对这个问题。如果你无法多视角、全方位将“法律服务价格”阐述清楚,当事人不理解你为何要收这个钱、付出这个钱得到什么样的回报时,你可能立马失去当事人。即使没有失去当事人,也会给你今后的工作投下阴影,甚至引发争议。

  做过律师的人都知道:当事人最关心、对律师提出最多的问题是:律师,我能赢吗?笔者曾经以此为题写过35万字的书《律师,我能赢吗?》(中国大地出版社2004年版),提出: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却是律师最难回答、但又不得不回答的。律师必须以诚信、专业、敬业的心态,将圆满回答当事人的问题贯穿于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中。

  说白了,当事人提出这个问题,其实就是要评估自己掏钱聘请律师,值与不值;掏多少钱才值。当事人不懂律师服务价值,因此只能关心结果,以成败论价;而律师无法完全预测和左右结果,因此只能关心过程,律师服务价值体现在过程中,因此以过程收费。如果律师刻意迎合当事人的心理,拍胸口“包赢”以便让当事人掏腰包,这样不但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最终也会砸掉自己的饭碗。

  我的体会是:要很好地掌握法律服务的定价权,首先要对律师的经济地位作出合理评估,不要产生不切合实际的期望。律师的经济地位处于服务型,具有依附性。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律师的收入状况。当事人贫困,律师就少得;当事人富了,律师就多分享些。当事人再富,律师不可能超越你所服务的当事人。从未听说过律师可以上福布斯榜,成为首富的。

  其次,做律师,特别是初出道的律师,切忌急功近利,企图一口吃成个胖子。将心思用于如何算计当事人,使自己的律师费“最大化”,这决不是本书的目的。有多大的能力就做多大的事;做多大的事就收多大的费。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赚钱才会轻松,做律师才不感觉累。这是我们律师自己首先要清醒的。律师的业绩与收入与自己的诚信程度、专业水平、执业技巧总是成正比。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磨刀不误砍柴功。将苦当乐,致力于苦练内功,收入的提高就是水到渠成的事。

  如果你断定你的当事人一辈子就是打一单官司,因此抱着“一杆子买卖”的心态与当事人讨价还价,那你错了。也许你的当事人就这么一起官司,但也正因为如此,这起官司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刻骨铭心的“天大的事”了。你把当事人“天大的事”当作普通案件处理,不保证服务质量,当事人一定会对周围的人、甚至向媒体对你作出负面评价。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你失去了口碑,还会有什么“钱”途?

  有些律师看不起小案,专找大案办。如果你案源多,当然可以作出选择。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案工作量其实与大案差不多,但收入却丰厚。但是小案办不好,怎么办大案?其实办小案就是一个极好的练内功、长技巧的过程。只有法理精湛技艺娴熟之后,你才能在律师费谈判中处于主动地位,碰到大案时也才会获得丰厚的回报。

  最后,由于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阐述律师服务的内在价值,绝非易事。但你想希望自己的付出得到合理回报,你就必须高度重视,并且在行动上必须跨越。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由两个因素决定:

  一是其内在价值;

  二是供求关系。

  从这个角度,律师服务与普通商品没有什么不同。问题在于:法律服务比普通商品或服务,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两者如果要打比喻,我愿意以黄金与玉相比:普通商品与服务是黄金,有明确的计价方式,有大众都接受的动态市场价格;而律师服务是玉,玉的种,有很便宜的岫玉,有很昂贵的和田玉。和田玉还有十分稀少和昂贵的极品和田羊脂玉,而和田羊脂玉还分三六九等,并且每一件都是不可复制的。因此玉有很便宜的,也有比黄金贵数百倍数千倍的。黄金有价玉无价,要解释你手中的玉的价值,绝非易事。但如果你解释不清楚不透彻,你就卖不到应有的价格。

  更为复杂的是,律师服务,除专业性强,包含浓重的“技术”因素外,还包含有极浓重的“艺术”因素。如果律师操作光是法律适用和程序应用等技术因素,还比较好定价,但要给“艺术”定价,就困难多了。大家都知道:同样唱一首《大地飞歌》,明星演员出场与普通演员出场,当然出场费要悬殊许多。然而社会公众难以理解的是:同样一个案件,在不同的律师手里,有许多不同的处理方式:有错误的处理方式有正确的处理方式,其结果可能不同。即使都是正确的方式,也有不同的处理路径。不同的处理路径也会使其结果大异其趣,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程度、案件解决的圆满程序都会有很大差别。

  总而言之,在门槛日高、竞争趋烈的律师行业中,要想获得丰收,法理精湛技艺娴熟是内功;向当事人多视角全方位分解律师法律服务价值,是外功。两者缺一不可,并且相为表里、相得益彰。

  律师收费,为何成为一个争论不休的社会热点?我的答案是:除了前面提到的客观原因外,最直接原因在律师自己。在诚信的基础上,注重多视角全方位向当事人展示律师法律服务价值,注重收费环节与当事人的沟通,在整个办案过程中让你的当事人了解、理解律师服务机理,使你的服务在当事人看来更有价值,这不但可以使你牢牢把握法律服务定价权,获取更丰厚的回报,而且减少当事人、社会对律师的误解,减少律师与当事人的纠纷,减少社会对律师的负面评价。

  我想,当律师收费不再成为争论不休的社会热点时,我们的法律服务市场才走向成熟,我们的律师才走向成熟,律师行业才能真正成为令人艳慕的行业、值得追求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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