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如下:
1、双方约定好并公证只属于一方所有的;
2、一方使用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房产;
3、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明确提出只赠与一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对于夫妻婚后财产公证能不能撤销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有相反证据推翻婚后财产公证的,当事人可以向公证机构或者法院申请撤销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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