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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潜逃9年后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1-07-31 浏览:
导读:杀人犯潜逃9年后一审被判死刑

  中国大律师网月17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当年轰动一时的特大抢劫杀人案 ,被告人罗明汉于9年前残忍杀害4人后潜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明汉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罗明汉在做最后陈述时说道:“走到今天这一步,我对自己犯下的滔天罪行也没什么可说的,伏法是唯一的路。”


  “曾在广东嫖宿时发现卖淫女生意好,手头一定十分宽裕,就萌发了用铁锤敲头杀死卖淫女抢钱的想法,实现一夜暴富的念头,同时谋划从吉安开始抢劫,一路抢到广东去。”庭审时被问到作案动机,罗明汉这样回答。9年前的2002年3月23日23点,莲花县人罗明汉窜至吉安市吉州区韶山东路“跨世纪”美容厅,以嫖宿包夜方式进入店内,次日凌晨3时许,他用铁锤将美容厅老板娘及按摩女等4人杀死在美容厅内。在店内搜得700余元现金、2本存折及1部手机后一直潜逃达9年之久。据“2002?3?24特大抢劫杀人案”办案人员、吉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邓卡昕告诉记者,该案在当年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9年来办案民警虽然换了一茬又一茬,但一直不曾忘记追捕该案嫌疑人。直到今年3月9日,吉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比对dna信息时发现, 2010年5月13日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两年零六个徒刑正在吉安监狱服刑的罗明汉的dna,与“ 2002?3?24”案件现场提取避孕套内精液的dna一致。


  罗明汉在回忆潜逃生活时忏悔道:“我不停地换地方,不敢长时间在一个地方呆。晚上老被噩梦惊醒,每天都担心被抓,看见穿警服的就躲得远远的。不敢给家里写一封信、去一个电话,对家人的思念和对受害人的忏悔整天折磨着我。” 罗明汉表示他不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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