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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违法:“清仓价”、“甩卖价”高于原价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2-07-30 浏览:
导读:价格违法:“清仓价”、“甩卖价”高于原价

   “商品标示‘特价’却没有依据、降价销售商品不使用降价标价签……”通过开展夏令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杭州市物价部门陆续发现部分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并曝光了若干家企业。

    记者29日从杭州市物价局了解到,市物价局自7月16日至8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夏令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以空调、电扇、凉席、太阳镜、驱蚊产品、防晒护肤品、饮料、冷饮制品等时令商品和游泳服务为重点,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不履行价格承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以及不执行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通过前期的检查,物价部门发现杭州大厦、世纪联华等大型商场超市标价签价目齐全、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宣传海报上不再出现“大甩卖、清仓价、惊爆价”等模糊标价的字眼。

    同时,杭州市物价部门还发现了3家单位涉嫌较为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一是浙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在对“海尔”“伊莱克斯”两款电风扇及一款“容声”冰箱进行促销时,标示的“特价”与促销活动前的实际成交价格相同,涉嫌虚假“特价”的价格欺诈行为;二是杭州恒基眼镜有限公司解放路店,在对“浪卡”“真维斯”“雪曼诗”三款太阳镜进行促销时,标示的“原价”高于促销活动前的实际成交价格,涉嫌虚构原价;三是杭州冠洋体育场所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定安路游泳馆,执行的游泳票价未经物价部门审批,涉嫌擅自制定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的违法行为。

    目前,上述案件仍在调查过程中,价格主管部门表示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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