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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国企老总被控伙同二子侵吞3478万余元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4-10-11 浏览:
导读:温州国企老总被控伙同二子侵吞3478万余元

温州国企老总被控伙同二子侵吞3478万余元

    伙同二子 温州国企老总昨被控侵吞3000万元

    身为国企老总,得知自己的职务即将由他人接手后,竟起贪念,伙同他人非法侵吞公司资金3000余万元。

  昨天上午,温州中院开庭审理浙江中盛实业投资公司原总经理、瑞安市原副市长冯康锐等六人贪污一案,预计庭审将持续两天。

  被控非法侵占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

  冯康锐现年68岁,曾任瑞安市副市长等职,案发前系浙江中盛实业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中盛公司)总经理、温州中瑞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公司)总经理、温州中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公司)董事长。

  中盛公司原系浙江省国资局下属国有企业,中瑞公司及中辰公司是其关联企业,冯康锐将三家公司资金进行相互调配使用。该案还有冯康锐的长子冯熠、次子冯燏等5名被告人。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08年间,冯康锐、冯燏(原系中瑞公司副经理兼中瑞公司淮安分公司经理、中辰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苏淮安办事处主任)、王鑫(原系中瑞公司江苏淮安分公司工程科科长)等人为非法获取个人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共计478.25万元。

  2000年11月,中辰公司出资650万元取得淮安市工具厂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于2001年3月将50%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

  2007年5月,冯燏、王鑫从他人处受让该地块50%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07年至2008年间,冯康锐、冯燏父子二人与王鑫勾结,采取隐瞒真相、虚构风险的方式,规避国有资产监管的规定,未经评估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骗得公司领导班子同意,以承包经营的形式受让并侵吞了中辰公司位于淮安市清河区电机路18号地块50%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经评估,冯康锐、冯燏、王鑫等人通过承包经营等形式受让并侵占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共计478.25万元。

  被控伙同他人非法侵吞公司资金30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2012年10月,冯康锐、冯熠、王立平、任立贤等人为非法获取个人利益,利用冯康锐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中盛公司资金3000万元。

  2012年,温州农投集团根据相关文件将接管冯康锐主管的中盛公司(实际上将该公司与中辰公司、中瑞公司一并接管)。

  冯康锐得知后,即起意侵吞公司资金,并经冯熠牵线联系,同冯熠、任立贤、王立平,通过与戴青海(另案处理)占股的中稷银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虚假股权收购合同,将中盛公司3000万元资金套出,并以倒签合同日期的手段制造违约假象,而将该资金予以占有。

  对指控全部予以否认

  法庭上,冯康锐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予以否认,认为“违背事实真相”。

  对非法侵占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指控,冯康锐辩称“是有在淮安进行房地产开发,但事出有因,并没有贪污,而是为了挽救失去的国有土地而开展的工作”。

  而对于非法侵吞中盛公司资金3000万元的指控,其辩称“这是一个项目的投资,因为公司有剩余资产,是希望通过投资取得回报,是出于公司经营的需要”。

  截至发稿时,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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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老总导演两幕侵吞大戏 父子3人涉嫌贪污3487万

    10月9日上午,温州市中级法院四楼大法庭座无虚席,100多名机关干部前来旁听一起贪污案庭审。
    第一被告人名叫冯康锐,曾任瑞安市副市长等职,案发前系浙江中盛实业投资公司原总经理、温州中瑞房地产公司原总经理、温州中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冯康锐一走进法庭,旁听人员顿时议论了开来。

    68岁的他,头发花白,留长长的白胡须,身穿监管医院的长袖病服,走起路来非常缓慢。

    据市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2年,冯康锐联手两个儿子,导演两幕“腐败大片”,上演了“家天下”,他们一共涉嫌贪污3478万余元。

    法庭上,冯康锐否认了所有指控事实。他说,自己掌管着三个没有部门监管的国有企业,企业的钱都是自己赚的,而他所做的都是为了让企业增值。

    -片场1
    低价转让国有土地给儿子
    领衔主演:冯康锐

    主演:冯燏(yù),冯康锐二儿子,原系中瑞地产副经理兼江苏淮安分公司经理、中辰实业副总经理兼淮安办事处主任(因此前做过肝移植手术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无法到庭。法院决定终止对其的审理,作另案处理)

    演员:王鑫,原系中瑞地产淮安分公司工程科科长

    【剧情】

    2000年,中辰公司出资,以中瑞地产名义在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电机路购买了一块地。

    2007年下半年,冯康锐父子发现这块地升值空间不错,遂起意占为己有。后淮安市国土资源局认为中瑞地产违反合同约定,应无偿收回这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如果土地被无偿收回,意味着中辰公司此前出资的325万元打了水漂。

    为了挽回损失,在冯康锐的指点下,冯燏和王鑫做了大量工作,最终淮安市领导同意中瑞地产开发建设这块地。

    但是他们隐瞒了这一事实,并于2008年初至同年4月,多次在集团班子成员会议上,故意说这块地面临被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无偿收回的风险。

    打好铺垫后,冯康锐父子提出了承包经营该项目的方案,经领导班子讨论顺利通过。

    2008年4月26日,冯燏和中辰公司以极低的价格签订《投资承包责任书》,约定由冯燏等人作为该项目实际股东,享有全部的利益分成。

    同年5月22日,冯燏、王鑫等人以个人名义出资成立淮安市中瑞置业有限公司,成为该地块的开发主体。不久,该公司顺利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至此,冯康锐、冯燏、王鑫等人通过承包经营的形式受让并侵占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共计478.25万元。

    【庭审现场】

    “我并不是为了贪污,而是为了锻炼儿子的能力,以及挽救失去的国有土地”

    法庭上,针对第一幕大片的犯罪事实,冯康锐称:“完全违背了事实真相。”

    他坐在法院提供的椅子上,花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解释道:“开发国有土地的事情是有的,但事出有因。”

    冯康锐说,2007年,当他从冯燏和王鑫的口中得知,淮安市的那块地将被无偿收回时,心里很着急。“我作为法人代表,如果土地流失,我的责任很大。”

    他承认,为了解决危机,自己确实提议以承包的方式将中辰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冯燏。

    “之所以这么做,我也是把死马当活马医。”冯康锐说,只有通过这个途径,才能调动儿子的积极性。“我的目的是锻炼儿子的工作能力,而不是想赚到多少钱。”

    “这个事情,省里和市里都不管,我没地方汇报”

    公诉人问:你让冯燏以个人名义承包国有土地,有无向监管部门汇报?

    “这个事情,省里和市里都不管,我没地方汇报。”冯康锐喝了一口自带的矿泉水回答道。

    1993年,中农信浙江公司在温州设立中农信浙江公司温州分公司、中农信温州房地产公司、温州通产物业租赁有限公司三家国有独资企业,后分别更名为中盛公司、中瑞公司、中辰公司。

    1998年和1999年,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发文,任命冯康锐担任三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

    “你在这三家公司的职责是什么?”公诉人问。

    “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

    “三家公司的主管和监管单位是哪里?”

    “省里和市里曾商谈过6次,但三个企业的归属一直没定下来。2002年,省政府专题纪要决定将三家公司划归市政府管理,但市里没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冯康锐说,一直以来,他掌管的三家公司都处于失管状态,重大事件由他一人决策。

    -片场2
    签订虚假股权收购协议
    领衔主演:冯康锐

    主演:冯熠(yì),冯康锐大儿子
    演员:王立平,原大连某度假别墅公司董事长
    演员:任立贤,无业人员

    【剧情】

    2012年,温州农投集团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文件,要求接收冯康锐主管的三家国企。
    冯康锐得知后,即起意侵吞公司资金。

    初中学历的大儿子冯熠积极牵线搭桥,父子俩和任立贤、王立平商量了个对策。

    之后,任立贤联系上中稷银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戴青海(另案处理)。2012年10月中旬,冯熠起草了一份虚假股权收购合同,冯康锐和戴青海分别代表中盛实业、中稷公司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合同约定:中稷公司转让价值5亿元的股权给中盛实业,中盛实业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付款。如违约,应按总价款的5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5亿元。

    为进一步制造因中盛实业不履行合同导致违约的假象,故意把合同签订时间写成2011年12月28日,往前提了10个月。

    此外,还当场制作了一份《履行催款函》,以履约期限即将到期为由,要求中盛实业尽快履约。同年10月18日、19日,受冯康锐指示,中盛实业将3000万元资金打入中稷公司账户。随后,中稷公司以对方违约为由将该资金占为己有。

    2012年10月22日,其中的1000万元被拿出来私下瓜分,冯熠分得521万余元,王立平分得228万余元,任立贤分得240万元。

    【庭审现场】
    “我看到公司尚有4亿多元的资金,为了公司的利益,我想把这笔钱用起来”

    法庭上,冯康锐称,他和中稷公司签订的合同是真实的,投资的项目也是真的。

    说到为什么要投资,他说,2011年底,审计部门对他掌管的三家国企进行审计后,他看到公司尚有4亿多元的资金,为了公司的利益,他想把这笔钱用起来。

    “3000万元打到中稷公司账户后去了哪里?”公诉人问。

    “不知道。”

    “冯熠有没有告诉你把其中的1000万元进行瓜分了?”

    “这事我根本不知道。”

    “你们有没有商量过把3000万元占为己有?”冯康锐的辩护人问。

    “从没商量过。我受党的教育这么多年,起码的道德和良心还是有的。”冯康锐说,一切的一切,他都是出于以投资达到公司增值的目的。“我年纪大了,想在离开前,要让公司和员工有保障”。

    公诉人认为,冯康锐伙同王鑫利用冯康锐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国有土地使用权;冯康锐还与冯熠、王立平、任立贤勾结,利用冯康锐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贪污国有公司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5人的刑事责任。

    法庭预计审理一天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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