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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非营利性企业社团非法集资2.5亿 涉及200多人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5-05-03 浏览:
导读:江西一非营利性企业社团非法集资2.5亿 涉及200多人

  江西警方29日通报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新建县农工商企业发展促进会及其主要成员以高息为诱饵,大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5亿元,涉及群众200多人。

  警方通报称,近年来,随着小微企业的发展,各类公益性小微企业社团组织在各地成立,这为促进小微企业间的横向交流、维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争取政府部门对小微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促进政企沟通交流和发展当地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一些不法分子以小微企业社团组织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严重危害了社会金融管理秩序,极易引发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群体性事件,存在极大的社会隐患。

  近日,江西南昌警方破获了新建县农工商企业发展促进会及其主要成员以高息为诱饵,大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达到2.5亿元。

  通报称,“该促进会宣称是由企业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打着‘互助、互保、互救’的旗号,宣称以非营利企业互助为宗旨,为解决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短缺、扩大企业的融资能力、帮助形成企业对抗较大经营风险、创造一个企业“互助、互保、互救”的金融服务组合体系,为新建县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该促进会成立后,并未按照其对外宣传的方式服务小微企业,而是利用国家的扶持政策,未经国家机构批准,以高息为诱饵大量吸收社会公众存款。

  警方称,新建县农工商企业发展促进会成立后,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该社团组织及其部分发起人以社团组织名义通过发展会员进行非法集资,涉及群众20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2.5亿元。

  通报称,该促进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所吸收的公众存款,将给群众造成巨额损失,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江西警方提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社团组织的审核登记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苗条,做到防范于未然。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揭示此类经济犯罪活动的新型手法,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避免财产损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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