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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5-07-07 浏览:
导读: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

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时;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所需材料

 

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先应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下列证明材料交贷款银行: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

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所购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2.所购房屋评估报告书;

3.卖房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

4.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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