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专题新闻 >> 新闻详情

工伤赔偿处理流程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5-07-15 浏览:
导读:工伤赔偿处理流程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第一步: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机构工伤部门领取)
  第二步: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3)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员工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验原件);
  (5)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片、录音等);
  (6)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7)属暴力人身伤害的须提供案发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8)其它材料等。
  第三步:到单位所属区社保工伤部门提交材料。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开出《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开出《补齐材料通知书》;
  第四步:材料基本收齐后,如申请人为伤者或其亲属(或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伤事故调查处理通知书》,核对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保险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
  第五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核实后,工伤保险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开出《受理告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六步:工伤保险部门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伤者或其亲属(或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理赔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深圳市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原件一份); 3、工伤医疗门诊病历本、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一份); 4、单位银行账号、职工本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属于工伤保险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   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注:该项情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员工被鉴定为1至4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下 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
  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 费: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护理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同步调整,负增长时不调整)。
  (4)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职工户籍由深圳迁往原籍的,其伤残津贴可由深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用人单位应当按深圳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 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员工被鉴定为5至6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何种工伤保险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 五级伤残 为 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5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6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
  工伤员工被鉴定为7至10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哪些一次性的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七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工伤职工应何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30日内向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
  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首次鉴定(伤残等级、医疗终结期、辅助器具安装、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一、申请条件: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本市务工人员,根据《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中中毒医疗终结鉴定标准》(1992)粤劳险第51号文规定,伤情相对稳定,已满最短医疗期伤情相对稳定。
  二、申报材料:
  (1)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医疗有关资料(原始病历、X光片、CT片、MRT片及检查报告单等);
  (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4)未参保无工伤认定书的应提供所在单位证明;非法用工的应提交属地工伤管理部门的非法用工证明;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者领取《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
  2、按《鉴定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带齐相关资料进行鉴定并领取回执。
  3、申请人凭回执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鉴定结论。
  (经市社保机构工伤处认定为工伤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司法或仲裁委托的,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业务窗口办理,经所属地社保机构工伤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在所属地社保机构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办理)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