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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网友微博举报法院院长索贿 认定诽谤被行拘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5-09-12 浏览:
导读:陕西一网友微博举报法院院长索贿 认定诽谤被行拘

  8月初,名为“晴天格格”的微博举报华阴市法院院长童建军索贿100万元,随微博还贴出了一个汇款100万元的凭证。昨日,媒体从华阴市公安局获悉,警方认为发帖人王某无证据支持在网络发帖诽谤他人,给予王某行政拘留8日行政处罚。

  >>网络举报法院院长索贿100万元

  据悉,网名“晴天格格”是北京恒丰汇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丰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潼关籍人。王某说,他与华阴市法院院长童建军是高中同学,他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2010年春,他经童建军介绍来华阴市,欲对华阴市城市规划内的115亩的土地进行储备,遂与潼关人盛某合作成立了“华阴鼎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鼎业公司),3000万注册资金由盛某筹措。

  2010年11月2日,王某与盛某双方签订《股权协定书》,约定恒丰公司与西岳华山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城投公司)融资合作项目,由鼎业公司享有和承担,王某不出资,仅为名义股东,只收管理费。

  王某说,2011年4月,童建军称他亲戚的渭南市秦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简称民爆公司),需要注册资金100万元,希望帮忙。“我并没拿到政府划拨的土地,借给民爆公司的100万元,也没了音讯,一怒之下举报了童建军的索贿行为。”王某说。

  >>民爆公司收的汇款是要回的投资

  2011年11月15日,王某的恒丰公司与城投公司签订《项目融资合作协议》,后由于项目未如期完成相关土地收储和出让工作,盛某退出项目投资,将投资变为王某恒丰公司的借款。之后由于借款纠纷双方还打了官司,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王某赔偿盛某本金及利息6095万元。盛某告诉华商报记者,借给王某的3000万资金是他牵头由十几个股东凑的,其中就有民爆公司的100万。盛某说,由于项目没有进展,民爆公司担心资金出问题,多次向他讨要退股,他只好向王某要钱,最后王某让他媳妇给民爆公司打了100万,还回了投资。民爆公司原负责人张女士拿出一张汇给王某的汇款凭证说,在收到王某的妻子黄某某汇给我公司的100万的半年前,我们就给王某汇了100万想参与那个项目,但后来感觉不保险,就要我们的资金。“这两张汇款凭证有出有进,说明我们把投出的钱又要了回来,哪来的索贿一说。”张女士说。

  >>“被举报”院长实名回复并向警方报案

  对于网络上的“举报”,童建军在网上实名公开回复,同时以网上诽谤为由向华阴市公安局报案。

  此前,渭南中院监察室一名负责人告诉华商报记者,今年4月份,王某反映华阴法院院长童建军参与经商,后经省、市纪委和法院联合调查,童建军无经商事实;今年7月份,又反映童建军通过民爆公司向其索要100万元的事,经查,民爆公司于2010年10月26日汇入王某个人账号100万元,王某之妻黄某某2011年4月13日汇入民爆公司100万元,所以王某的反映失实。

  昨日上午,负责侦办此案的华阴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傅亮军告诉媒体,民警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取证,王某确在贴吧、微博等发帖称童建军索贿,到北京与当事人王某见面调查时,王某称那100万系童建军以为他人增资借款为由索要的,但无法提供直接索贿证据,在网上发布索贿一事无证据支持。

  9月8日,华阴市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第2款做出决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8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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