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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之星”事件调查处理尚未过时限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5-09-26 浏览:
导读:“东方之星”事件调查处理尚未过时限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今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东方之星”客轮沉船事件调查报告正在抓紧修改完善。目前这起事件的调查处理都还在规定时间内。

  2015年6月1日,载有458人的“东方之星”客轮突遇龙卷风,在长江湖北石首段倾覆,致442人遇难。

  “东方之星”客轮沉船事件发生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对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善后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及时组成了国务院事件调查组,并且聘请了国内气象、航运安全、船舶设计、水上交通管理以及信息化、法律等方面的院士、专家20多人参与事件的调查工作。

  据黄毅介绍,目前,现场调查以及必要的模拟试验都已经结束,事件的调查报告正在抓紧修改完善,事件的性质以及责任的认定目前也在抓紧进行之中。待上报国务院正式批复之后将按照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黄毅称,比照法定的调查期限,也就是提交调查报告的最高时限是60至120个工作日,而上报批复、结案的最高时限是30至60个工作日,所以目前这起事件的调查处理都还在规定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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