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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诉女演员朱圣祎侵害名誉权 索赔1元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5-10-27 浏览:
导读:王思聪诉女演员朱圣祎侵害名誉权 索赔1元

王思聪诉女演员朱圣祎侵害名誉权 索赔1元

  日前,“国民老公”王思聪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女演员朱圣祎,称后者在接受采访时爆料王思聪“女朋友”以及评价不实侵害名誉权,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费1元。案件受理后,法官送达起诉书副本等应诉材料遇阻。

  据悉,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的朱圣祎曾出演过《闺蜜》《金童子》等影片。今年3月,她曾以侵犯名誉权将王思聪正式告上法庭,该案也同样是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事件起因是王思聪在2月4日曾发微博称:“关于朱圣祎_Ni-cole为入上戏出卖闺蜜。小小年纪人品极差,被老男人包养,把同学介绍给其他老男人拿回扣。说我是因为和她约炮未果所以黑她,拜托,我约炮未果的多的是了你看我黑谁了,从高中就各种贴有钱人,你给你男朋友戴了多少绿帽你数得清吗?”朱圣祎认为王思聪的言论已对自己的个人形象和社会评价带来恶劣影响,要求被告王思聪立即停止污蔑、诋毁、丑化的侵权言论。

  一眨眼半年过去了,如今王思聪诉称,今年4月10日,朱圣祎接受《娱乐星天地》和《新娱乐在线》栏目记者采访时,称潘某是王思聪的女朋友,还表示王思聪蓄意报复自己。在接受《南都娱乐周刊》记者采访时,朱圣祎表示王思聪提供的“酒有问题”。

  这次,王思聪反过来指责朱圣祎肆意捏造虚假事实恶意诋毁、中伤,对自己的社会声誉和个人评价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和损伤,侵犯了名誉权。“国民老公”对朱圣祎方面的要求包括: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视频中涉案内容;追回已经发售的《南都娱乐周刊》第13期并删除其所刊载的不实言论;公开道歉;支付精神损害赔偿1元。

  据悉,北京朝阳法院已于今年7月受理王思聪诉朱圣祎案,8月14日承办法官联系朱圣祎诉王思聪案中朱圣祎的代理律师,该律师则称其不代理此案,建议法官和朱圣祎经纪人联系。法官按照起诉书提供的朱圣祎联系地址通过司法专邮寄送了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信件被退回。后法官联系朱圣祎的经纪人,经纪人回应这是艺人个人事务,其不知情亦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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