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专题新闻 >> 新闻详情

论专利侵权行为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5-11-27 浏览:
导读:论专利侵权行为

 一、专利侵权行为的概述

(一)专利侵权行为概念
  要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认定,就要首先明确专利、专利权及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专利是指经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是指专利主管机关依照《专利法》授予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对该专利制造、使用或者销售的专有权和专用权。这是专利制度的核心。在特殊情况下,专利权也可简称为专利。专利侵权行为亦称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它是指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二)专利侵权的分类
  1、直接侵权行为
  (1)直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直接侵权行为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下面是从传统意义上的侵权行为五个要件分析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
  第一、行为主体。行为主体可以是任何无权实施该专利发明的人。
  第二、客观上有侵权行为。《专利法》也明确规定未经专利权的许可,不得实施专利,并且对实施行为作了明确的界定,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使用、许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只有符合上述类型时,才能构成侵权行为。相反,不是为生产经营目的,比如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而使用专利或者仅为个人欣赏的使用,并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因此,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应为《专利法》所禁止的行为,违法性是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

第三、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结果。即行为人实施侵犯专利权行为在客观上给他人造成了损害结果。
  第四、损害事实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因果关系问题是认定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之一。对《专利法》来说也毫无例外,对于专利侵权行为来说,在产生损害事实后果是由行为人实施的行为造成的即二者之间有必然的联系。
  第五、主观上无过错。在包括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领域中,一般认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实行无过错或推定过错原则,即只要存在侵害事实,无需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即可认定构成侵权。《专利法》在侵权行为构成方面,已经放弃了过错责任之一要件,而是主观无过错。
  (2)直接侵权行为的种类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及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社会上存在的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也是侵权行为。所谓生产经营目的包括商业目的或营利目的。应当注意的是,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对于具有明显不同视觉效果的产品,不属于侵权行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进口其专利产品的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专利产品的进口权,进口方从国外进口专利产品,必须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只有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其专利产品的进口才是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合法行为。如果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进口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都是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是否经过专利权人同意,在专利权人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比较容易认定,但如果第三人提出进口专利产品的请求,而专利权人对此保持沉默,或者专利权人知悉第三人非法进口其专利产品后,既未表示反对,也未请求法律保护,则视为专利权人默示同意第三人进口其专利产品的行为。

第三、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是指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 ,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被许可人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如果同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许可人与被许可人之间应当签订书面许可实施合同,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如果被许可人发生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实施该专利、超出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间实施该专利、超出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实施该专利、未经专利权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等行为,则既构成违反合同的行为,又构成专利侵权行为。
  第五、专利权共有人的侵权行为。包括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行为和擅自转让或转让超过其应有份额的专利权的行为。如果这种转让的被许可人实施了该专利,则与许可人共同构成侵权。依据法律规定,专利是双方共同申请的,则专利权由双方共有。某一共有人转让其份额,应当告知专利权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间接侵权行为
  (1)间接侵权行为概述
  间接侵权,顾名思义就是一种不直接侵犯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但却损害或可能损害专利权人利益的行为。有些学者将间接侵权定义为:间接侵权行为是第三者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向无权利用该项专利的人提供或供应其中关键部分的中间产品而故意怂恿和唆使其实施该项专利。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尽管间接侵权的行为本身不是直接实施专利发明的行为,但是它却为他人直接实施专利的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他人实施直接侵权行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
  从间接侵权的法律规定来看,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第一 、行为主体。间接侵权的行为主体可以是任何无权实施该专利发明的人,这与直接侵权相同。
  第二、侵权行为。间接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比如:制造、出售只能用于专利产品的关键部件或只能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设备或材料;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等。
  第三、主观过错。间接侵权行为应当是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即以主观过错为要件,这一点和直接侵权行为的判定不同。本文作者认为,既然间接侵权的判定不一定要以直接侵权的发生为前提,那么此要件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的。在法律中明文规定或在审判实践中承认间接侵权的存在无疑都是为了一个目的是更有效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
  第四、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结果。即行为人实施侵犯专利权行为间接得给他人造成了损害结果。
  第五、损害事实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问题。因果关系问题是认定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之一,这与直接侵权相同。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