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产假可达一年创全国最长 网友纷纷羡慕:一胎休完生二胎。近期,西藏卫计委和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干部职工两孩生育待遇的通知》。
《通知》提出,凡西藏自治区户籍,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在职干部职工,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方每胎享受一年产假(含法定产假),因工作原因未能休满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补贴。这一产假成为全国最长产假。
此外,配偶享受三十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期间,夫妇双方工资待遇不变。女方产假期满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羡慕:“我要去西藏生孩子!”、“羡慕哭”、“ 一胎休完生二胎”。
关于产假的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如广东、厦门是80天;北京、上海30天。(部分省市晚育产假改为生育假)
(编辑:寒水)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