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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子弹做成吊坠 涉嫌非法携带弹药被行政处罚并没收

来源:图片新闻 劳动报 时间:2017-11-25 浏览:
导读:小伙突发奇想将两枚未击发的步枪子弹作为项链吊坠挂在脖子上,近日其在进入上海火车站安检时被民警查获并予以收缴。

小伙子弹做成吊坠  涉嫌非法携带弹药被行政处罚并没收

  11月24日18时55分许,铁路上海站派出所值勤民警王华新在车站安检口巡逻时,发现一男性旅客脖子上的项链挂有两枚子弹似的的吊坠,遂将其拦下。经检查,两枚系未激发的子弹,长约7公分。后经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两发子弹均为步枪弹,为有效子弹。


  经查,该男子姓詹,河南偃师人,27岁,两枚子弹是其朋友赠送予他的,他一直收藏至今。


  前不久,詹某突发奇想,便把它做成了吊坠挂在项链上带在了脖子上。民警批评教育后,詹某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想到可能产生的后果,自己也很后怕,并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懊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詹某涉嫌非法携带弹药,民警对起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其携带的子弹依法予以收缴。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子弹属于管制品,虽然没有击发,但如果有硬物不慎碰到子弹底部的底火,或者在火中烤,都有可能被引爆,伤及他人,十分危险。生活中如果意外捡到枪支弹药,一定要及时上交当地警方,以免造成事端,触犯法律。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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