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离婚是很常见的事情,但离婚牵涉到的很多问题尤其是子女抚养问题,好不容易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抚养权后,对方却早已将孩子带走隐藏,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但自己又无法放弃抚养权,这时候能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呢?
1、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无法申请强制执行,就等于否定了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效力,让裁判书变成一纸空文,且会让不主动履行的义务人逍遥法外,有损法律尊严。
2、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时,我们不能将这类案件简单理解为只要把孩子强行带走,然后交给申请人就完事。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执行措施应当限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通过合法的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因为案件的特殊性,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会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法理不外乎情理,父母反目成仇,其实最受伤的是子女。如果协商调解未果,则可以对被申请人训诫教育,责令其履行。但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不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关于执行的时间问题法律有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综上,抚养权也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与强制执行财产不同,这其实是属于强制执行行为,而且因为婚姻家庭要特别照顾情感伦理的特殊性,所以说这类强制执行自然有其特殊性。
根据规定,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的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依法应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否则法院判决书就会变成一纸空文;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因子女抚养权的特殊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最好要同一方当事人一起去执行,因一方当事人为子女的父亲或者是母亲,可以避免对子女的生活、学习等造成不良影响,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将孩子判给离婚夫妻的一方抚养,而另一方拒不交出孩子的,可能面临刑事责任。首先,法院可以对拒不交出孩子的一方采取拘留措施。其次,赢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还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识延伸: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姓名,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被执行人:姓名,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人民法院(2018) 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即婚生子某某由申请执行人抚养,抚养费由申请执行人某某负担。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诉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某某人民法院作出(2018) 法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确定婚生子某某由申请执行人抚养,婚生女某某由被执行人抚养,抚养费各自负担。一审判决后,被执行人对判决不服,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某年某月某日作出(2018) 中法终字第X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申请执行人多次要求被执行人移交婚生子给申请执行人进行抚养,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拒绝移交给申请人,视法院生效判决如一纸空文。现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此致
某某省某某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年 月 日
附: 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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