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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父母不履行监护可变更为祖父母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8-14 浏览:
导读:2007年,屈某意外死亡,其妻岳某独自离家未归。留下一子一女长期与屈某父母生活。现岳某已再婚。屈某父母申请撤销岳某监护权,同时指定申请人为监护人,岳某表示同意。

  未成年人父母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情况下,可将监护人变更为实际履行抚养、照顾未成年人的祖父母。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父母不履行监护可变更为祖父母

2018年父母不履行监护可变更为祖父母

  【基本案情】

  2007年,屈某意外死亡,其妻岳某独自离家未归。留下一子一女长期与屈某父母生活。现岳某已再婚。屈某父母申请撤销岳某监护权,同时指定申请人为监护人,岳某表示同意。

  【法院判决】

  决撤销被申请人岳某对子女的监护人资格,变更监护人为申请人屈某父母。

  【案件分析】

  (1)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被申请人岳某在其丈夫去世后,未履行对其子女的抚养、照顾、教育、管理的监护职责,现被申请人岳某对申请人屈某父母申请撤销其对子女监护权、同时指定申请人屈某父母夫妇为监护人的主张同意无争议,孩子一直与祖父母共同生活,由祖父母抚养至今,故对两申请人主张应予支持。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依《民法通则》第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4条、第20条之规定,判决撤销被申请人岳某对子女的监护人资格,变更监护人为申请人屈某父母。

  综上所述,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不履行或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情况下,可将监护人变更为实际履行抚养、照顾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如果您在阅读后,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大律师网。

(编辑: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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