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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会成为失信人员?失信人员多久可以恢复信用?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12-08 浏览:
导读:当下国家在法律层面上加强了对失信人员的惩戒,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老赖”也就是失信人员会作出诸多限制。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失信人员”的相关内容,那么,什么情况会成为失信人员?失信人员有什么限制?失信人员多久可以恢复信用?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什么情况会成为失信人员?

什么情况会成为失信人员?失信人员多久可以恢复信用?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人民法院将那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老赖”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依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的强制执行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存在以下行为时,法院将依法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会被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失信人员有什么限制?

什么情况会成为失信人员?失信人员多久可以恢复信用?

  一、限制消费措施。

  1、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2、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3、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4、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三、其他惩戒措施:

  1、“执行天眼”定位。

  2、将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号码强制设置“失信彩铃”。

  3、对失信被执行人“悬赏执行”。

  4、拘传、拘留、罚款。

  5、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使失信失信被执行人在工作、生活、出行、住宿、融资、开办公司等方面,特别是入党、入伍、招录(聘)公务员、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竞选农村基层干部等方面受到相应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失信人员多久可以恢复信用?

什么情况会成为失信人员?失信人员多久可以恢复信用?

  没有履行判决书上的义务,永远不会恢复,履行义务之后可以申请解除。

  满足条件以后可以删除失信信息,删除的时限是三个工作日,具体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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