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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赠与民事赠与有什么不同?慈善组织能改变捐赠财产用途吗?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12-15 浏览:
导读:我国的汉语文化源远流长,汉语成语更是“形容”的精髓,像是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这两个词,用成语来说就是“天灾人祸”,发生灾害时都会有人向慈善基金会捐款捐物,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慈善捐赠”相关内容,那么,慈善捐赠与民事赠与有什么不同?慈善组织能改变捐赠财产用途吗?慈善捐赠可以附加条件吗?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慈善捐赠与民事赠与有什么不同?

慈善捐赠与民事赠与有什么不同?慈善组织能改变捐赠财产用途吗?

  根据《慈善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慈善捐赠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慈善捐赠与民事赠与虽然都是属于双方自愿无偿行为,但是两者存在很多不同,主要包括:

  一是慈善捐赠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将慈善捐赠的财产用于慈善活动;民事赠与不受该目的和用途的限制。

  二是慈善捐赠中往往受益人和受赠人是分开的;民事赠与中受赠人和受益人往往为同一人。

  三是慈善捐赠合同争议应当优先适用《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特别法的规定,特别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应一般法的规定;民事赠与合同纠纷应当优先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四是通常情况下慈善捐赠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情形外,慈善捐赠的捐赠人对于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以及捐赠财产用于扶贫、济困等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慈善捐赠,应当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五是慈善捐赠中捐赠人和受赠人一般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民事赠与中赠与人和受赠人一般不享受税收优惠。

慈善组织能改变捐赠财产用途吗?

慈善捐赠与民事赠与有什么不同?慈善组织能改变捐赠财产用途吗?

  《慈善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捐赠协议是协议当事人对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等签订的协议。因此,只要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慈善组织就应当予以尊重,不得随意变更。慈善组织确需变更捐赠协议约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慈善组织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报民政部门备案。慈善组织如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根据《慈善法》规定,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有违法所得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没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慈善捐赠可以附加条件吗?

慈善捐赠与民事赠与有什么不同?慈善组织能改变捐赠财产用途吗?

  慈善捐赠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慈善捐赠是自愿无偿的行为,不得有利益回报。

  《慈善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书面捐赠协议包括捐赠人和慈善组织名称,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实际上,慈善捐赠中约定捐赠用途本身可以视为对捐赠附加条件,捐赠人可以通过设定附加条件监督并确保捐赠能够实现慈善目的。

  根据《慈善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赢得那个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

  《慈善法》第十五条对禁止附加的条件作了规定,即慈善组织不得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不得对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不得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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