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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如何理解劳动合同变更的协商一致原则?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2-05 浏览:
导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签订合同之后,在还未履行或者在履行期间,双方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部分内容作出修改、补充或删减的法律行为。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劳动合同变更”的相关内容,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如何理解劳动合同变更的协商一致原则?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如何理解劳动合同变更的协商一致原则?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做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就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如何理解劳动合同变更的协商一致原则?

  一是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

  二是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三是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是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是劳动合同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无论是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和条件等。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及时做出答复,不得对对方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变更的协商一致原则?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如何理解劳动合同变更的协商一致原则?

  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也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做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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