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图片新闻 >> 新闻详情

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强制措施需要多少天?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5-13 浏览:
导读:在现实的案件审理过程中,相关机关有权对被告或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那么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强制措施需要多少天?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疑惑,希望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强制措施需要多少天?

  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罚款、拘留,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经院长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强制措施程序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一百一十七条 强制措施决定权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需要多少天

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强制措施需要多少天?

  我国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刑事强制措施的时限要求如下:

  1、拘传。是司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2、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使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或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其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4、拘留。是指公安、检察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时,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5、逮捕。是司法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剥夺其人身自由,收押于看守所强行进行审查的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强制措施需要多少天?

  第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往往属于为迅速查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临时性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后,为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第二、行政强制措施都是暂时性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而行政强制执行则是终局性的。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