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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刑事拘留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6-08 浏览:
导读:遇到刑事拘留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刑事拘留的内容有哪些?接下来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遇到刑事拘留怎么办?

遇到刑事拘留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羁押。若是是刑事拘留了,除三类案件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单位。

  第二、近亲属有知情权。无论是电话通知还是邮寄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您可以向办案人员了解涉嫌罪名以及关押看守所地点等等具体情况。

  第三、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依据现有法律,家属或朋友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开庭才能见到。这期间,只有委托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况:您的亲友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监所的犯人欺负或虐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了解涉案罪名与案件相关情况、反馈家人朋友的挂念与希望知道的情况、以及其在里面的状况、代为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等。

  无论对亲友还是对被抓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第一时间找律师介入最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遇到刑事拘留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刑事拘留的内容有哪些?

遇到刑事拘留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拘留的对象应当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为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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