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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推销属于诈骗吗?诈骗的钱款能追回吗?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7-20 浏览:
导读:上门推销属于诈骗吗?诈骗的钱款能追回吗?诈骗去哪里报警?接下来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上门推销属于诈骗吗?

上门推销属于诈骗吗?诈骗的钱款能追回吗?

  上门推销是否属于诈骗,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如果在推销的过程中有诈骗的行为,销售金额达到3000元的,会构成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销售金额不到3000元的,会受到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为《“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的钱款能追回吗?

上门推销属于诈骗吗?诈骗的钱款能追回吗?

  不一定的。

  诈骗案是刑事案件中较为难侦破的案件之一,能否立案就破案还不一定;侦破的时间也不一定,不能完全按办案的程序规定来确定时间。

  破案后损失的财物能不能追回来还是不一定,如如追赃及时,案犯没有挥攫掉或或有承付能力是可以挽回或部分挽回损失的,否则可能面临血本无归的可能。受害人的损失没有任何一个机关或部门来补偿或赔偿。所以,防骗很重要。

  诈骗去哪里报警?

上门推销属于诈骗吗?诈骗的钱款能追回吗?

  告人诈骗可以去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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