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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哪些财产无需进行分割?

2021.08.17 0次播放 婚姻家事

视频内容

  大家好,我是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陈德文律师。

  本视频跟大家分享《民法典》实施后,离婚时哪些财产无需进行分割?

  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的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对第五款进行了解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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