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现敲诈勒索行为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取得的数额较小,就会属于情节轻微的,并不会构成犯罪。不过,敲诈勒索是违法行为,还是要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因此,敲诈勒索不会就要是犯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敲诈勒索罪】: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行为人构成敲诈了勒索罪的时候,是会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的。至于赔偿,如果受害人没有另行起诉,那么法院可能就不会判处行为人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因此,敲诈勒索罪并不是必须要求赔偿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敲诈勒索罪】: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敲诈勒索罪】: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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