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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按揭房产要如何分割?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3-05-30 浏览:
导读:离婚的时候,按揭房要先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话,会根据房产的登记、出资情况,确认房产归一方所有,并由获得产权的一方承担剩余的贷款,对另一方补偿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的部分。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离婚后按揭房产要如何分割?

  离婚的时候,按揭房要先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话,会根据房产的登记、出资情况,确认房产归一方所有,并由获得产权的一方承担剩余的贷款,对另一方补偿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的部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后按揭房产要如何分割?

离婚贷款未还清房产如何分割?

  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没有还清的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因为不动产的特性,所以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那么获得房产的一方就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的部分,就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所述是关于离婚后按揭房产要如何分割的相关法律知识,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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