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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应不应该返还彩礼?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3-28 浏览:
导读:结婚彩礼离婚是否需要返还需根据情况判断,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离婚时女方应不应该返还彩礼?

  近年来,“天价彩礼”现象层出不穷,使得彩礼习俗日渐变味,甚至演化成不正当的攀比之风。天价彩礼让人望而生畏,让许多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甚至有些家庭为此债台高筑。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彩礼是男方诚心求娶女方,所表示出的一种尊重的态度。所以要慎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时女方应不应该返还彩礼?

  法院支持分割贷款买的离婚房产吗?

  夫妻离婚后,如果共同拥有房产并存在贷款,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将房产和贷款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包括等额分割、比例分割等,具体要根据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如果某一方无法承担全部贷款,可以考虑将贷款分割成若干份并分别偿还。分割房产和贷款需要依据离婚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家庭财产的分配原则进行操作,建议委托律师或房地产中介协助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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