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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补偿款是每月发的吗?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6-07 浏览:
导读:失地农民补偿不是每月都可以领取的,一般是一 次性补偿,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失地农民补偿款是每月发的吗?

  失地农民补偿不是每月都可以领取的,一般是一 次性补偿,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失地农民补偿款是每月发的吗?

  失地农民补偿条件是什么?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为合法征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政府在审批时同时批复土地征用方案,批文下达后,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征用方案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应当公示该标准,被征地人有异议的可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裁决。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失地农民补偿的详细内容。通过大律师网小编的资料整理,如果大家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来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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