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扣分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因此,货车超载大于100%的情况,将被一次性扣除6分。
二、罚款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由于超载大于100%显然超过了核定载质量的30%,因此将面临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其他处罚及后果
扣留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超载行为,将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即需要卸载超载的货物,相关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对运输单位主管人员的处罚:如果运输单位的车辆存在超载行为,并且经过处罚后仍未改正,那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驾驶证降级或吊销:对于多次超载或超载情节严重的驾驶员,可能会面临驾驶证降级或吊销的处罚。
超载的危害:超载不仅会对道路安全造成威胁,增加事故风险,还会损坏车辆,加速车辆零部件的磨损,缩短车辆使用寿命,同时也会影响驾驶员的操作,使驾驶员难以准确判断路况和做出及时反应。
一、交强险:通常赔偿,但受责任限额限制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的基本权益,具有强制性和公益性。因此,即使货车超载,交强险通常会在责任限额内赔偿第三方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有责)或1.8万元(无责)。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有责)或1800元(无责)。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有责)或100元(无责)。
例外情形:若事故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强险不予赔偿。
二、商业险:需结合合同条款和事故成因判断
商业险的赔付需依据保险合同约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合同明确约定超载为免责条款:
若保险合同中明确将超载列为免责事项,且保险公司尽到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如通过加粗字体、口头告知等方式),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需在订立合同时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否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2.合同未约定超载免责或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
若保险合同未将超载列为免责条款,或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则保险公司仍需赔偿。
特殊情形:即使合同约定了超载免责,但若超载并非事故直接原因(如事故主要由对方违规驾驶导致),法院也可能判赔,但可能扣除一定比例的免赔率。
三、超载与事故因果关系的影响
1.超载是事故主因:
若超载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下降、操控性变差等,进而引发事故,保险公司可能拒赔(尤其商业险)。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超载行为本身违法,若直接导致事故,保险公司可主张免责。
2.超载非事故主因:
若超载与事故无直接关联(如事故由对方闯红灯导致),保险公司通常需赔偿,但可能根据合同约定扣除一定比例的免赔率(如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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