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在积水路段未减速导致行人被溅水,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前者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时需“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后者明确雨天等气象条件下应降低行驶速度。
公交车溅水投诉需依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运营企业的双重受理机制,法律明确了投诉渠道、要件及处理时限。
投诉的核心法律依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该条款要求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营企业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及时核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具体投诉路径分为两类:
一、直接向公交运营企业投诉,可通过企业官方客服电话、APP或线下站点提交申请;
二、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通过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政府服务热线“12345”或主管部门官网发起诉求。
投诉时需提供核心要件,明确的投诉对象(如公交车牌号、司机工号)、具体事实(事发时间、地点、溅水经过)及投诉人联系方式。
处理流程上,运营企业需在7日内答复一般投诉,主管部门对重大投诉直接调查,自受理起15日内告知处理进展,查实后将对司机予以批评教育、记分处罚,并纳入信誉档案管理。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对涉事司机处以警告或20元至200元罚款,司机行为造成人身伤害,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小车溅水到路人的处理需区分民事赔偿与行政处罚,法律对驾驶人义务与受害人维权途径有明确界定。
民事责任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驾驶人在积水路段未减速慢行导致溅水伤人或损毁财物的,属于侵权行为,需赔偿医疗费、衣物维修费等合理损失。
行政处罚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遇有积水等恶劣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第九十条明确,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可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行人可优先通过拍照、录像固定证据,再报警处理。溅水导致衣物损坏或身体受伤,可要求司机赔偿损失。
具体处理步骤为:
第一步:固定证据,通过拍照、录像留存车牌号、溅水过程等信息。
第二步:协商赔偿,可现场与驾驶人沟通或通过“122”交通事故事故报警电话协调。
第三步:协商未果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侵权赔偿。
驾驶人存在故意加速溅水等恶劣情形,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经查实后予以行政处罚,处罚结果可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佐证。
外卖车乱停放投诉需针对不同违规场景,向平台、城管或交管部门举报,法律明确了平台监管责任与执法部门的处罚权限。
投诉的核心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则赋予城管与交管部门整治乱停放的执法权。
具体投诉方式需分类处理:
一、针对占用非机动车泊位、人行道等公共区域的乱停放,可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举报,通过“12319”城管服务热线或“12345”热线提交线索。
二、针对占用机动车道、消防通道的违规停放,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由交管部门依法贴单处罚。
三、针对多次违规的外卖骑手,可直接向配送平台投诉,要求平台依据内部规则予以警告、罚款或停岗处理,平台未履行监管义务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其失职责任。
投诉时需提供外卖车编号、停放位置及现场照片,确保举报信息明确可查,执法部门将在10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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