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们知道现在买房有很多限购政策,很多家庭只能买相应数量的房子,所以很多人离婚后会想买房。那么离婚后多久能买房?如何构成离婚?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深圳专业婚姻离婚家庭纠纷律师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后多久能买房?
所以离婚和买房是有联系的。离婚后多久买房一般要看银行的相关规定:
(一)一般情况下,房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没有特殊要求。只需要在婚后分割财产,明确其名下的财产情况。
(二)离婚后,名下无房产。如果再买房,应该算第一套房产,有资格买房。
(三)如果准备贷款买房,需要看银行的相关政策。目前很多银行都出台了政策。离婚者要求首套房贷,必须离婚一年以上才能贷款,或者离婚三个月以上才能贷款买房。由于政策将会改变,咨询当地银行是明智的。
二、如何构成离婚?
构成重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内,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