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恋爱关系遭到女方父母的反对,竟提刀到女方家中将其家人打伤。日前,李刚被淮安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
2011年9月,刘玉和李刚在饭局中相识,在李刚强大的爱情攻势下,两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相处一段时间后,刘玉将李刚带回家见父母。刘玉父母得知李刚比刘玉大了近10岁,又没有固定工作,立即强烈反对,要求刘玉和李刚断绝往来。一向乖巧的刘玉便向李刚提出了分手,从此,不管李刚怎么纠缠,刘玉都是避而不见,李刚心里逐渐由爱转恨。
今年1月的一天,李刚打电话给刘玉,说自己同意分手,想见刘玉最后一面,刘玉信以为真,便应约来到李刚的姐姐家。两人见面后,李刚直接提出要和刘玉结婚,遭到刘玉的断然拒绝,李刚见刘玉铁了心,便凶相毕露,打了刘玉一耳光,并将其关在屋子里,直到第二天中午。为了尽快离开,刘玉假装说回家和父母商量,才得以脱身。刘玉的父母听了刘玉哭诉后,立即去李刚家兴师问罪,双方父母发生了争执,一直闹到派出所。
2月2日晚上,李刚喝了点酒,提着把菜刀就奔刘玉家。当时,刘玉的弟弟在家睡觉,还有两个亲戚在客厅里看电视。进入刘玉家,李刚提刀就砍,致使刘玉的弟弟被砍成重伤,刘玉的两名亲戚被砍成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李刚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多人受伤,其中一人重伤、二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