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未成功或不履行协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发布时间:
09月06日
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或不履行协议:
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的原因。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