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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动态
超六成人不赞成厦门行人闯红灯入诚信记录
发布时间: 07月10日

  □精确报道

  本报廉颖婷

  厦门要对行人闯红灯出狠招了。

  这个月,福建省厦门市交警支队对外公布了行人闯红灯的整治举措。这些举措包括:对于屡劝不改、情节恶劣者,将进行处罚,给予警告或罚款;闯红灯者一旦被罚,将被民警录入移动警务系统,写进档案永久保存,就像驾驶证被扣分一样。

  目前,厦门市多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正在搭建一个“诚信信息共享平台”。行人闯红灯行为有望被记录到“诚信平台”中,对外提供查询,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将会影响到一个人的就业、保险、贷款等。

  《法制日报》视点新闻部联合搜狐网,对厦门永久保存行人闯红灯记录且影响信用级别的做法是否妥当进行了在线调查。

  60.45%的人认为

  此举出发点好但处罚过重

  在此次的在线调查中,对于“你怎么看厦门的这种做法”这一问题,有39.55%的人认为,这种株连式的处罚没有法律依据;而60.45%的人认为,出发点是好的,但处罚过重,应该给行人以改过的机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教授丁立民告诉《法制日报》:“细致观察,我们会发现这样一种倾向:为了保障机动车的通行效率,无论是在道路资源的分配上还是时间资源的分配上都偏向于机动车,行人过街,不是上天就是入地,而对于老年人和残疾人而言,马路已经成为他们天然的屏障。当行人站在马路边,看到滚滚车流而长时间无法过马路时,显得如此孤独和无助,这是对人的尊严的一种伤害。”

  对于当前行人过马路的现状,一位参与此次调查的苏州网友“沧桑笑容51297119”这样写道:“有位台湾女士说在大陆很怕过马路,绿灯时间短还人车抢行(转弯车),人在短短的几十秒内还要看着转弯车,有时转弯车多时绿灯就过不了;过马路有时是件冒生命危险的事谁都知道。在香港过马路绿灯非常安全,以上问题都不存在,绿灯时间长还带声音提示(方便盲人)。在现行的状况下再整治行人公平吗”

  “你怎么看行人闯红灯记录被记入信用档案并与就业、贷款挂钩”

  对于这一问题,有43.81%的人认为,记录到诚信档案无可厚非,但与就业、贷款等挂钩,有点矫枉过正,应慎重。

  上海律师丁金坤对《法制日报》表示:“行人闯红灯入诚信记录没有法律依据。如果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可按法律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丁金坤认为这种上纲上线的株连执法不可取,过犹不及。它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即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原则。法律的权威,不在于严厉性,而在于不可避免性。过重的处罚,也会损害法律的权威。

  “行人闯红灯行为是一种社会现象,治理起来并不是那么简单,也不是交管部门一家的事。”丁立民说。

  33.47%的人认为

  单一处罚行人不是治理之本

  “你觉得应该如何治理行人闯红灯”33.47%的人认为,这是一个综合治理的工程,如完善交通设施标志、优化信号灯等。

  “我们首先应该做的是保护行人的安全出行。比如,人行道是否通畅的问题,行人二次过街设置保护区的问题、斑马线设置问题、自助式行人过街信号灯的设置问题、过街天桥的设置能否更合理、地下通道能否更安全、行人过街等待时间是否合理、行人在斑马线内的优先通行权是否得到有效保护等。”丁立民说。

  参与此次调查的北京网友“啊啊345”这样评论:“行人闯红灯不能只埋怨行人。道路越修越宽,根本没有考虑行人的通过速度和通过能力。信号灯设置不重视行人的路权,一味强调机动车的路口通过权利。中国的交通教育只停留在‘红灯停绿灯行’的原始阶段,只有在要取得驾驶执照时,才会有全面的交通规则的教育,而相反的是,中国没有取得驾驶执照的普通行人占据绝大多数。交通是一个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必须认真考虑行人、机动车以及非机动车的出行需求,这样才好建立起一个和谐的交通系统。”

  丁立民说,在道路交通中,行人属于弱势群体,而一个社会对弱势群体的态度体现了社会的整体文明程度。总体来看,我国目前对于行人通行权及安全的保护是非常不够的。因此当前迫切需要做的是保护行人的通行权。

  2011年10月11日起,江苏省无锡市开始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这种做法在全国也是首创。

  “在这个社会上,有些人可能从来没有或很少过马路,因此也许并不了解行人每天过马路时的艰辛。为了保证我们出台的政策不失当,就要善于从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角度来观察和思考问题,因为这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丁立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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