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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诉讼
什么叫执行中止?
发布时间: 03月01日
  什么叫执行中止?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继续进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的规定,有下类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1、 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执行和申请延期执行都是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并且向人民法院正式提出,而延期执行又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中止执行。
  2、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的财产提出了确有理由的异议,就意味着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可能有错误。对案外人的异议在审结以前应当中止执行程序,本案能否继续执行取决于人民法院对案外人异议的审查结果。
  3、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执行程序中需有双方当事人。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这就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执行程序,在这一过程中执行程序中止。
  4、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 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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