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情绪失控的男子拿着刀突然冲进泰国曼谷辉煌区警察局,随时都有可能自杀或伤害警察,但视频中的警察并没有马上掏枪将其制服,而是很镇定地坐在桌子上跟男子交谈,没过一会儿就成功说服他把刀子交了出来,最后更是直接走向男子,给他送上了一个温暖的拥抱。随即失控男子慢慢平静了下来,事情就这样顺利的解决了,一个温暖的拥抱挽救了一个走错路的男子。
据了解,这名男子才刚当保安3天,还没拿到工资,加上心爱的吉他又被偷了,心烦意乱的他突然就情绪失控冲进警察局想自杀。不过他遇到的是一名充满爱心的泰国警察。
视频中的这名警察也得到了无数网民的称赞,甚至很多网友都表示:真的被泰国警察的行为所感动了。
袭警罪
特指袭击警察的罪名,一般存在于英美法系国家,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不以独立罪名模式存在,袭击警察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在华人地区里,香港承袭英国法律传统,所以一直有袭警罪。
在香港法例中,有两条例针对袭警,一为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36b,即“袭击、抗拒或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任何警务人员或在协助该警务人员的人”,最高可监禁两年。另一条例为第63章,即“任何人袭击或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或协助或煽惑任何人如此袭击或抗拒......循简易程序定罪后,可处罚款$5000及监禁6个月。”
两条例对罪行的描述非常相似,但刑罚却颇不相同。在每一个个案中,到底用哪一条例控告,是由警察选择的。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