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我国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继子女的子女也不是法定继承人,除非其父母的继父继母有遗嘱指定继子女的孩子可以继承遗产或者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继承权】: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属于民事诉讼,因此它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当法律另有规定的时候,才须依照其规定来实行。诉讼时效期自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继承权】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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