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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明码标价是否意味着商家必须出售商品?

来源:法律风云榜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3-29 浏览:
导读:在法律框架下,明码标价并不绝对地意味着商家必须出售商品,但商家不能随意对已标明价格的商品进行不公平的价格调整。

明码标价是否意味着商家必须出售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同时,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义务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必须无条件地出售所有明码标价的商品。在实际操作中,商家可能因为库存、商品损坏或其他合理原因拒绝销售。但是,如果商家因为消费者的个人属性(如性别、年龄、种族等)或者任意改变价格,这就构成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义务。”

消费者支付预售款后,商家是否必须履行?

当消费者支付预售款后,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约束。根据这两部法律,商家有义务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预售款本质上是消费者预付的部分货款,代表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和对商家的信任。一旦商家收取了预售款,就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等条件履行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意味着商家在收取预售款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指出:“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这意味着商家必须保证预售商品的质量和交货时间,不能因为消费者已经预付款项而降低服务质量。

3. 同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这进一步明确了商家在预售模式下的责任和消费者的权益保障。

综上,商家在收取消费者预售款后,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约邀请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起到什么作用?

在合同法中,要约邀请并不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它只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一个前期步骤。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一方(邀请人)向另一方(潜在受要约人)发出的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行为。它主要的作用在于启动交易的过程,激发对方的交易意愿,并引导对方提出具体的合同条件。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即邀请人无须因发出要约邀请而承担必须接受对方要约的义务。只有当对方根据邀请发出了明确、完整的要约,且邀请人接受了这个要约,合同才可能成立要约邀请起到了一种引导和准备的作用,是合同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明确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要约。”

这两条法律规定了要约邀请的定义和性质,明确了其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明码标价是商家对商品价格的公开承诺,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但商家在合理范围内仍有权决定是否出售商品这种决定必须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则,不能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有权向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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